您的腕表自延保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,若有维修中心确认的制造瑕疵,请参考下文条款。任何部件若具有维修中心确认的制造上的瑕疵,即可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。

除了现行法律条款以外,该有限延保卡为维修中心所认可的专属保修卡。不论是明确或非明确进行某一规定用途或专门用途的保修,有限保修卡和其他保修证书都必须严格遵守延保日计起的12~24个月保修期。

维修中心只承担在有限保修卡上列出的情况下进行维修或替换。根据有限保修条款,对于任何使用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、或因个人错误使用腕表以及间接或意外的损坏,将不负有任何责任。

维修中心有限保修卡不包括下列情况:

- 意外、操作不当或过分使用(如撞击、敲打、按压等)引起的瑕疵或损坏;

- 部件的正常磨损和老化;

- 不定期保养和清洁腕表或非正常使用;

- 磁场或天气情况引起的瑕疵或损坏;

- 表壳受潮和(非防水表的)氧化现象;

- 真皮、橡胶、合成聚酯或者其他非金属表带;

- 序列号或其它验证标记消失或磨损的腕表;

- 被盗或失窃。

为了享有有限保修,您必须出示保修证书原件,后者必须经正确完整填写,具有日期,并由维修中心盖章签署。保修证书一经填写,任何修改、改换和变更都将使证书失去价值和效力。